• 官方微信

长沙百策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
地址:芙蓉路湘雅附一医院对面公园西郡1811
电话:0731-82181869
邮箱:977212409@qq.com

当前位置:主页 > 常见问题 >

这些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!别多缴!

作者:admin 时间:2022-07-19

合伙企业转让合伙份额

是否要缴纳印花税?
 
浙江税务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》和《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》([91]国税发155号)规定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、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,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。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》中列举的“产权转移书据”的征税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、商标专用权、专利权、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、商品房销售合同,其中“财产所有权”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: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、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,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。因此,纳税人书立、领受“产权转移书据”列举征税范围内的凭证应当缴纳印花税。
 
转让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所立的书据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凭证,不征印花税。
 

 

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额
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?
 
深圳税务: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1994〕25号)第一条的规定,生产经营单位执行“两则”后,其“记载资金的账簿”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“实收资本”与“资本公积”两项的合计金额。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不计入“实收资本”和“资本公积”,因此合伙企业出资额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。
 
 
 
来源:本文由财税焦点整理发布,素材来源:税政第一线、税政君、税务学苑、小陈税务08内容仅供读者学习、交流之目的。如有不妥,请联系删除。
上一篇:长沙代理记账有哪些靠谱的公司? 下一篇:企业签合同,会计必须审核的五大要点!
  • 姓名:

  • 电话:

  • QQ:

  • 看不清?点击更换
网站首页| 公司注册| 代理记账| 关于我们| 联系我们
本站关键词:长沙工商注册,长沙工商代办,长沙代理记账,长沙兼职会计,长沙工商年检
长沙百策通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Copyright © 2000-2020 牛企网络-长沙网站建设
备案号:湘ICP备15014735号-1

 

网站客服